模仿法又称示范法,是向求助者呈现某种行为榜样,让其观察示范者如何行为以及他们的行为得到了什么样的后果,以引起他从事相似行为的治疗方法。也就是,通过模仿学习获得新的行为反应倾向,来帮助某些具有不良行为的人,以适当的反应取代其不适当的反应,或帮助某些缺乏某种行为的人学习哪种行为。
模仿法认为,人有许多复杂的行为是不可能通过经典条件反射和操作条件反射的作用来简单地加以控制或改变的,必须通过观摩、示范或学习,通过模仿才能获得。我们常说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就是这个道理。根据社会学习理论,咨询者可设计一些程序,使咨询对象有机会通过模仿学习获得新的行为反应,或用适当的行为取代不适当的行为。
班杜拉认为,儿童的许多行为并非通过直接实践或受到强化形成的,而是通过观察、学习从而产生共鸣,并改变良好行为的获得或减少。因此,模仿与强化一样,是学习的一种基本形式。
示范法包括生活示范、象征性示范、角色扮演、参与示范、内隐示范等多种类型。
1、生活示范是参照现场示范,让求助者在实际生活中观察示范者适当的行为;
2、象征性示范是参照电影电视或录像示范、图书或游戏示范、自我示范,记录示范者或求助者本人适当行为的电影电视或录像、图书、游戏等让求助者观看,以减缓焦虑或巩固良好行为;
3、角色扮演是咨询师和来访者一起扮演生活中的一个或一系列情景,用以帮助求助者学习与人交往的技巧;
4、参与示范是由咨询师为求助者示范良好行为,而后引导、鼓励求助者表达相同的行为;
5、内隐示范是想象模仿,让求助者对不可观察的行为示范,可通过咨询师的描述,让求助者想象所要模仿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