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曼·赫塞说:我们的目的不是让两人合二为一 ,而是令他赏识对方,并且学着了解对方,同时为对方感到骄傲。
01吸引你的人总是同一种气质的人
在择偶的过程中,我们将会受到来自各个方面因素的影响。
我们所居住的地点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我们能够认识什么样的人;
同样地,我们的年龄、种族、宗教以及受教育程度也会对我们的择偶范围产生不可小觑的影响力。
对某些人而言,在选择配偶时,他们还需要考虑对方是否与自己门当户对,其经济条件是否相当,或其是否能够令家人感到满意等多重因素。
当然,除此以外,我们的外形条件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我们的择偶行为:
我们也许可以吸引某些人却始终无法打动另一些人,正如我们自己也会被某些人所吸引,而对另一些人则无动于衷一样。
也就是说,择偶时当你对比诸多条件,却发现最终的条件是各自的气质是否合适。
首先,我需要强调的是,吸引力本身没有对错之分;就个人而言,每种类型的人都有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被任意一种气质类型的人所吸引。
另一方面,在对各种类型的人进行了持久的细致观察之后,最终能够发现,两人之间浪漫情愫的产生并不是随意的,也不是完全不加选择的,而是一件具备鲜明的模式特征和一定概率的事情。
简单说来,某一种气质的人往往会被另一种气质的人所吸引,而假使这二人的婚姻最终因为某种原因而画上了句号,当他们再婚时,仍然很有可能会选择同一种气质的人作为配偶。
02两条悖论:“相似者互相吸引”&“性格相异者互相吸引”
但长期的生活经验为我们提供了两种看起来截然相反的原则:“相似者互相吸引”,以及“性格相异者互相吸引” 。
从表面上来看,这两种原则都有一定的道理,也都有一定的依据。
首先,对于“相似者互相吸引”这一原则,来自婚姻登记处的信息显示,相似的兴趣是夫妻二人和谐共处的基础。常言也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但也有很多情侣或者夫妻看起来是性格完全相反的,却相处的也很甜蜜。
关于气质相异的两种人,荣格持有一种带有神秘色彩的观点,他将其称之为“影子”理论。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影子,可另一方面,影子却始终独立于我们的身体之外,而我们也从来不会刻意地留意和开发它。
与我们气质相反的人就好比我们的影子——那个被我们自已拒绝、遗弃或忘却了的另一半自我,所以我们会对他们感兴趣,并且会被他们所吸引。
按照荣格的这一观点,在寻找配偶的过程中,我们并不会关注那些与自己相似的人,反而会选择与自已性格互补的人一即“相异相吸”;或者说,寻找自己所缺失的那一部分,从而使自己获得完整。
也就是说,相异的另一半是我们被压制的自己。
综上,我们终将为另一个自己所吸引
柏拉图认为人们生前和死后都在最真实的观念世界,在那里, 每个人都是男女合体的完整的人,到了这世界都分裂为二。所以人们总觉得若有所失, 企图找回自己的“另一半”。
我们找寻伴侣的过程就是寻找自我的过程,我们终将为另一个自己而坠入爱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