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态心理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变态心理泛指健康心理的偏离,是指对轻重不一的各种心理行为异常的总称;狭义的变态心理是指这种变态异常达到了一定的严重程度,已经明显影响了个人的正常生活、职业功能或自感痛苦。
如果心理学被定义为“关于行为和经验的研究”,变态心理学可以被简单定义为关于“变态行为和经验的研究”。这个领域的研究主要聚焦于那些“非正常”、“偏态”和“反常”心理现象。
那么,有哪些特征可以用来区分变态和非变态行为呢?
1、抑郁
变态心理学研究者用聚焦于抑郁、焦虑和厌食等障碍的事实指出,如果笼统地概括变态心理的特征,可以首先用“忧伤”来表达。
变态心理学所研究的大多数状态确实都与优伤有关(当然也有例外),例如痴呆患者虽然早期常常表现出异样自足等不适当的快乐,但是最终他们表现出来的是抑郁。再进一步,像极端暴力、自我损毁或者慢性疼痛等问题,行为表现为常常伴有忧伤或焦虑等方面的心理变态症状。
2、功能损伤
变态心理的另一个重要特征是“功能损伤”。因为许多心理障碍的人同时伴有处理日常生活困难的问题。
但是这个鉴别处理日常生活功能的标准,也引出了另外一些问题。功能障碍与所处的环境条件有关,例如恐惧性功能障碍也许在某一情境下会表现出来,而在其他情境下则不会轻易显露。一个严重对蛇恐惧的人,如果生活在平原城区就可能永远不会表现出他的功能障碍。但如果生活在热带雨林就会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表现出功能障碍;同样,一个恐惧高空飞行的人如果不需要高空飞行就不会表现出任何功能障碍,但如果他面临高空飞行,就会表现出严重的功能障碍。
3、生物学方面的损伤
变态心理学研究还涉及器官病理学方面的特征。变态心理学研究范畴内的障碍,或多或少都与生物学的某些损伤相关联。
但是,这些特征并不是重要的标准。因为到目前为止,变态心理学研究中,可识别为与生物病变有关的情况并不多。
4、社会学特征
有一些临床心理医生和精神科医生在他们的临床实践中提出,变态心理属于社会化建构。这种提法历史悠久。但是许多研究者在进一步确定标准定义,去描述这个建构的过程中遇到了困难。